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进入到了冲刺备考阶段,在冲刺阶段备考cpa的时候应该求精而并非求多,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才能够让我们在冲刺阶段的CPA备考更高效。,为此,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特意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之第七章.长期期权投资与合营安排(四),详情如下:
【cpa考点】--- 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处置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能结转损益的除外)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金额,如处置后因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仍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亦应进行结转,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单选题】
2×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取得乙公司4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投资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均为2400万元。2×15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乙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5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16年1月1日,甲公司将对乙公司投资的1/4对外出售,售价为300万元,出售部分投资后,甲公司对乙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16年1月1日甲公司因出售对乙公司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90
B.115
C.30
D.120
【答案】C。
解析:甲公司2×16年1月1日出售1/4部分股权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000+200×40%+50×40%=1100(万元),2×16年出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1100×1/4+50×40%×1/4=30(万元)。(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cpa考点】--- 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合营安排通过相关约定对各参与方予以约束。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多选题】
关于合营安排,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则构成共同控制
B.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同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C.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称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D.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之第七章.长期期权投资与合营安排(四)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相关信息请关注会计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