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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会会计考点之第九章.应交税费(消费税)

2019-09-06 09:46:25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进入到了冲刺备考阶段,在冲刺阶段备考cpa的时候应该求精而并非求多,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才能够让我们在冲刺阶段的CPA备考更高效。,为此,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特意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注会会计考点之第九章.应交税费(消费税),详情如下:

【cpa会计考点】—— 应交税费(消费税)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出售的:

(1)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的借方);

(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多选题】

下列税费中,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有(  )。

A.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

B.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继续用于生产应纳消费税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

C.委托加工物资支付的加工费

D.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材料交纳的增值税

【答案】ACD。

解析: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纳消费税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注会会计考点之第九章.应交税费(消费税)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相关信息请关注会计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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