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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会会计考试考点之第十六章.收入确认的原则

2019-09-18 19:46:05  

2019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目前注会备考已经进入到了冲刺阶段,为了让各位考生自在cpa冲刺阶段备考更有侧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特意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注会会计考试考点之第十六章.收入、费用和利润,详情如下:

2019cpa会计考点】—— 收入确认的原则

对于不能同时满足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例如,合同已完成或取消),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包括全部或部分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做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单选题】

关于收入的确认,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B.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C.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部分确认为收入

D.企业因向客户提供劳务的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例如,合同已完成或取消),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包括全部或部分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C。

解析:选项C,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注会会计考试考点之第十六章.收入、费用和利润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相关信息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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