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后增加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那么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呢?小编来为大家总结一下: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中公注会各种福利活动正在进行中,想要免费领取注会学霸笔记吗?注会各科知识点的思维导图?一个月的注会网课?2018年的考试题(考生回忆版)....
更多福利,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联盟粉丝福利大放送”查看领取>>>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注会培训班正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