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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税法》第四章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2020-05-21 17:05:46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好的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项目 扣除标准 备注
工资、薪金支出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区分劳务费支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3)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所得税处理 工资薪金支出=(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数量
  (4)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 符合总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条件,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利息费用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1个标准
  支付给关联方利息 2个标准
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额的60%、销售收入5‰ 2个标准中较小者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销售收入15%、3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超过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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