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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税法》第十一章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08-18 09:33:18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好的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取得方式 计税依据
购买自用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提示1】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依据中征收车辆购置税
【提示2】支付的车辆装饰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中计税
【提示3】代收款项
①用代收单位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
②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
【提示4】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应属于经营性收入,企业在理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给有关部门的费用,企业已作经营性支出列支核算,其收取的各项费用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应作为价外收入计算征税
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提示1】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组价相同
【提示2】进口自用,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自产自用 按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
【提示】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自用 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
【提示1】这里所称的购置应税车辆时取得的相关凭证,是指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
【提示2】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提示3】凡不能取得改型车辆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车辆购置税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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