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1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处置方式 | 所有权未转移 | 所有权转移 | ||
改变用途 | 总分机构 | 赠送他人 | 投资、分配、福利 | |
会计处理 | 不确定收入 | 不确定收入 | 不确定收入 | 确定收入 |
企业所得税 | 不确定收入 | 不确定收入 | 确定收入 | 确定收入 |
【提示】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需要重点关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注意税法和会计制度的不同点。比如利息收入,税法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会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认收入,所以往往会涉及到纳税调整。
【提示】关注收入是否影响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进一步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进而会影响到会计利润。
【提示】关注收入是否影响广宣费、业务招待费。
【提示】关于企业所得税处置资产的收入,重点关注赠送物资用于公益性事业。涉及两步调整,一是需要视同销售,二是公益性捐赠是否超过限额。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1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1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