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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考点之资源税——计税依据

2017-06-29 15: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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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资源税——计税依据

【考频】重要考点

【难度】较难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

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解析1】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储备费、优质费等——同增值税规定。

【解析2】运杂费用——不计入销售额,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解析3】外币结算销售额的,可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特殊情形】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按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既有对外销售,又有将应税产品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对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对外平均售价征收资源税。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按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征收资源税。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例题1·多选题】 某油田2016年10月共计开采原油8000吨,当月销售原油6000吨,取得销售收入1800万元。下列各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资源税的有()。

A.收取的违约金

B.单独收取的运输费

C.收取的优质费

D.收取的增值税

【答案】AC。解析:选项A、C属于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选项B、D增值税额和运杂费用不计入销售额。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有( )。

A.纳税人开采销售原油时的原油数量

B.纳税人销售铝矿石时向对方收取的价外费用

C.纳税人销售开采砂石的销售数量

D.纳税人销售天然气时向购买方收取的销售额及其储备费

【答案】』BCD。解析:原油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而非销售数量。

【例题3·单选题】纳税人开采锌矿石销售的,其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 )。

A.开采数量

B.实际产量

C.销售数

D.销售额

【答案】』D。解析:锌矿石是从价定率计征的,其计税依据是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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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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