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考点:车辆购置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08-09 16:11:43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中公会计网为帮助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备考,特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解析,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考点:车辆购置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④群】:25458839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考点】车辆购置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频】高频考点

【难度】适中

(一)税率:10%

(二)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

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与增值税口径基本相同

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同时,应注意以下费用的计税规定(P233):

1.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依据征收车购税;

2.车辆装饰费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税;

3.代收款项区别征税:

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视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征税;

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不并入计税依据征税。

4.要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5.支付的控购费是行政性收费,不并入计税依据;

6.开展优质销售,收取的各种费用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作为价外收入计税。

【举例】某公司2017年5月购买一辆小汽车自用,支付含增值税的购车款项117000元,另支付给销售厂商代收临时牌照费800元、代收保险费1000元(使用委托方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5850元。计算应纳车辆购置税。

【答案】计税依据=(117000+5850)÷(1+17%)=105000(元);

应纳车购税=105000×10%=10500(元)

2.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提供经海关审查确认的有关完税证明资料。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举例】某公司2017年5月份国外进口小轿车1辆自用。经海关确定关税完税价格为12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率25%;计算该车需要交纳的各项税款。

【答案】关税:120000×10%=12000(元)

消费税:(120000+12000)/(1-25%)×25%=44000(元)

增值税:(120000+12000+44000)×17%=29920(元)

车辆购置税:(120000+12000+44000)×10%=17600(元)

3.其他自用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例8-3】某客车制造厂将自产的一辆某型号的客车,用于本厂后勤服务,该厂在办理车辆上牌落籍前,出具该车的发票,注明金额65000元,并按此金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车辆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80000元。计算该车应纳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80000×10%=8000(元)

【2016练习题·单选题】某企业2016年3月进口载货汽车1辆;4月在国内市场购置载货汽车2辆,支付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75万元(不含增值税),另支付车辆购置税7.5万元,车辆牌照费0.1万元,代办保险费2万元;5月受赠小汽车1辆。上述车辆全部为企业自用。下列关于该企业计缴车辆购置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84.5万元

B.进口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

C.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小汽车的市场价格加增值税

D.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77万元

【答案】B。解析:选项AD,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括代收的保险费、车辆牌照费和车辆购置税,所以计税依据是75万元;选项C,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是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4.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1)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5.特殊情形下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1)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

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

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举例】某公司购置一辆不含税价格30万元的国产车自用,购置时因符合免税条件而未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使用6年后,免税条件消失。则该公司就该车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30×(1-6÷10)×100%×10%=1.2(万元)。

(2)未按规定缴税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

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资料的,检查地税务机关应按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如果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金额与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对其差额计算补税。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注会1元考试报

2018年注会全国开课啦!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考点:车辆购置税法——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
下一篇 20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如何备考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