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

2017-08-31 09:47:27  

今天距离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仅剩43天,中公会计网为帮助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备考,特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解析,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④群】:25458839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考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

【考频】高频考点

【难度】适中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收入: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税金: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注意多选):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练习题改编·单选题】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税收滞纳金

B.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C.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D.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答案】D。解析:只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可以在税前扣除。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42000元/年;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上述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个税扣除项目说法正确的有()。

A.代其从业人员或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B.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C.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

D.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5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答案】ABC。解析: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注会1元考试报

2018年注会全国开课啦!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高频考点:国际税收关系
下一篇 20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如何备考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