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第五章高频考点: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09-19 14:21:51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仅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中公会计网为帮助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备考,特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解析,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高频考点: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⑥群】:25458839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高频考点】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情分析】

考试频率:★★★★

常练习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

学习要求:掌握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并且在进口环节计算关税时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相结合学习。

【主要内容】

计税方式 应纳关税税额
从价计征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从量计征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复合计征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滑准税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注会1元考试报

2018年注会全国开课啦!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第五章高频考点:关税完税价格
下一篇 20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如何备考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