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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税务检查的职责

2017-09-22 14: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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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税务检查的职责

【考频】低频

【难度】简单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练习题·单选题】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报经批准。有权批准的税务机关是( )。

A.县级税务局

B.市级税务局

C.省级税务局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D。解析: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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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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