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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会备考《税法》知识点: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2017-11-28 10: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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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要注意三个方面: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7年3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7.22÷(1+17%)×10%=6.60(万元)。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3.关联方交易要符合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作价原则。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属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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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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