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大家每一次的进步都是在日积月累的努力中取得的。若想要在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成功,就不能懈怠放松。今天中公会计网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关税退还,同时点击加入【2018注会备考交流③群】:662121035,可获得群内定期推送2018年注会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哦!
【知识点】关税退还
关税退还是指海关将实际征收多于应当征收的税额(溢征关税)退还给纳税人的一种行政行为。溢征关税海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的,申请退税时限为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知识点】关税补征和追征
关税的补征和追征,是指海关在纳税义务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征税额(短征关税)时,责令纳税义务人补缴所差税款的一种行政行为。补征和追征概念的差异在于导致少纳税款的责任不同,责任的不同也带来补征与追征时限的不同。
【归纳】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情况 |
关税规定 |
溢征 |
海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补征 |
海关发现自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 |
追征 |
自纳税人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相关推荐:
2018年CPA考试预习阶段各科学习计划表(11月1日-3月31日) | 2017年CPA考试成绩查询必读 |
2012-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考生回忆版) | 2018年注会考试全国开课啦!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