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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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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七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6讲房产税法的内容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如: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计算时注意分步骤列式计算:
第一步,确定应税收入;
第二步,确定扣除项目;
第三步,计算土地增值额;
第四步,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比,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第五步,计算应纳税额。
【解释】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应按评估价格计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2012年)
A.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B.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需要进行清算
D.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ABD
【解析】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所以应当选择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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