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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会《税法》知识点问答:土地增值税的扣除

2018-04-11 11:57:50  

2018注会考试已启动,努力备考中的你在学习中是否还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呢?中公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了一些备考资料,以下是《税法》知识点的问答环节,希望可以为你答疑解惑。

【问】土地增值税的扣除

在不能去的评估价格的时候,可以扣除在购买价款的基础上加计扣除,A也是对的啊

【多选题】企业转让旧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其扣除项目金额有( )。

A.房屋及建筑物的原值

B.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的凭据)

C.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D.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答案】CD

【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可扣除以下项目:(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答】如果纳税人转让旧房不能取得评估价格时,可以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旧房的评估价格用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加计计算来替代,但是这不是房屋及建筑物的原值,所以是不能选择A选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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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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