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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税法解读:所得税汇算清缴6 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

2018-05-18 15:52:44  

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正是紧张复习阶段,报考税法的考生们,今天中公小编要讲解的是CPA税法知识点:所得税汇算清缴6 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

一、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仅指主营业务收入吗?

当然不能哇。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收入合计,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三者的合计数。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可能也不包含投资收益。

特殊情况下,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会包含投资收益,即: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这是由于,股权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实际上就是它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可以按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二、企业尚在筹建期间,没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怎么办?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不再按比例计算扣除限额。

三、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金额有什么要求?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四、超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处理?

一律纳税调增,不予税前列支。此处要特别注意的是,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同,业务招待费是取发生额60%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二者较小的数字抵扣,超过限额的全部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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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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