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正是紧张复习阶段,报考税法的考生们,今天中公小编要讲解的是CPA税法知识点:所得税汇算清缴4 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会经费支出如何扣除?
工会经费在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2%以内的金额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限额部分,不得税前列支,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二、会计账册中列支的不超过限额的工会经费均能税前列支吗?
当然不是啦,这里的工会经费扣除限额同样不是计提的数据,而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拨缴”的部分,凭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在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此外,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还有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的支出、个人奖励及活动奖励也都不包括在内。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都是严禁的。这些都是不应计入工会经费,不允许在限额内税前列支的。
三、“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如果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凭据,光凭借银行付款单据是不能税前列支的
四、上缴上级单位的工会经费可以税前列支吗?
这里还是把握两个要点:第一、上缴上级单位工会经费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了吗?如果取得了,那么符合税前列支的基本条件;第二、也是刚性条件,企业本年度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在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2%以内吗?如果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那么该笔上缴上级单位的工会经费可以全额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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