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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国际税收关系

2018-09-12 17:56:46  

各位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生小伙伴你还在苦思冥想今年考试注会高频考点有哪些吗?中公会计为各位考生整理汇总了各章节的高频考点,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哦!

第一章 税法总论

【考点10】国际税收关系

1.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2.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形式税收管辖权范围。

3.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4.国际重复征税包括:法律性、经济性和税制性重复征税。

法律性重复征税:不同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例如:甲国居民在乙国取得的收入,甲乙两国都要征税。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重复征税。

经济性重复征税: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例如:甲国子公司用税收利润向乙国母公司支付股息,乙国就该笔股息收入缴纳所得税。一般是由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所引起的。

税制性重复征税:由于各国在税收制度上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所导致的。

5.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1)前提条件: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2)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形式:

①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②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③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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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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