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税改革的大幕的拉开,想必各位参加2019年注会税法考试的小伙伴对2019年注会税法的“个人所得税”的考试应该非常关心,下面小编就为各位参加2019年注会税法考试的小伙伴浅析一下个税改革对注会税法考试的影响。
一、考情预测
下面首先我们先来看一则个人所得税历年在在注会税法主观题里面的考察分布:
题型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计算分析题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通过上述表格我们不难发现“个人所得税”在主观题中出镜率还是非常高的。因此,小编在这里大胆推测,2019年注会税法考试个人所得税的考察必然是重头戏。
每年注会税法的考试除了对重点内容进行考察之外,新增加的知识点也是我们注会税法必考的内容之一,更不要说个人所得税在2018年发生了大地震。因此小编这里奉劝各位参加2019年注会税法考试的考生朋友在备考2019年注会税法考试时,一定要把个人所得税当作我们重点准备的内容。
二、重点浅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稿酬所得划入综合所得,按月或按次预缴,于年终汇算清缴。
这四项所得在预缴时候计算原理仍然保持之前的方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变化最为明显,的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相应的税率级次也发生的变化;就考试的角度必然是出计算题的一大亮点。
这四项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就考试的角度而言,综合所得计算必然是考察的重点,尤其是年终汇算清缴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上述公式中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所包含的信息量是非常大,尤其是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6项,每一项扣除都是具体的标准。就考试而言,这部分必然是我们考察的重点和难点,可以以计算的形式考察,亦可以以综合题的形式进行考察。
简言之,随着个税的改革,个人所得税必然对我们2019年注会税法的考试有着重要的影响,我们各位参加2019年注会税法考试的小伙伴要做好思想准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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