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个税改革到底改了什么?有哪些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影响?作为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又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好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怎么扣除,能帮我们省多少钱?中公会计为您整理了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解读,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看病就医一直是老百姓们热议的话题,从前看病难、看病贵,国家也因此加大了医保改革,而在今年更是把大病医疗支出作为个税的附加扣除,减轻老百姓负担,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接下来我们针对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简单说明,看看具体带来了怎样的好处。
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工资中允许扣除三险一金及5000元基数后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发生重大疾病,走正常的医保报销,自己多承担的看病钱不会使得个人所得税减少。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暂行条例实施后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大病医疗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在80000元的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大病医疗保险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几个特点需要注意: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一次扣除,不能分摊到月。
2.据实扣减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不一定是要患病者本人,也可以是配偶。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的,也可以由父母一方扣除(注意不可以由父母双方分摊扣除)。这充分考虑了患有重大疾病时没有办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的情况,更加合理化、人性化。
3.如果同一个家庭中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均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支出医药费的,需要分别核算扣除额(注意实际支出金额不可以累计,但是分别核算后可按上述规定分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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