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个税改革到底改了什么?有哪些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影响?个税改革之后的工资怎么计算?月薪5000、8000、15000的差别是什么,怎么扣税的?新个税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个税改革之后我们能多拿多少钱?中公会计为您整理个税改革之后工资计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2018年12月最政策出台以后,可以发现个税变革有两个最要的关键点。首先第一个就是将以往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做综合所得,那与之对应的计算方式也完全发生了变化。第二个就是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了咱们的税负。今天我们结合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综合所得里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
首先要要明确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预扣预缴税法的方式。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接下来为大家引入具体的案例:
小王已婚,有一个儿子2019年满5周岁,其2019年1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0元,缴纳三险一金等1500元。家中老人的年龄超过了60岁,目前无房产,在北京租房,是小王与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租金每月4000元。则1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小王可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2000(赡养老人专项扣除)+1000(子女教育专项扣除)+1500(住房租金专项扣除)=4500(元);
1月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000-5000-1500-4500=9000(元);
对应税率为3%;
2月预缴预扣1月应纳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9000×3%=270(元)。
接上例:小王2019年2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为30000元,缴纳三险一金等2000元。其他家庭情况不变。则2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小王可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2000(赡养老人专项扣除)+1000(子女教育专项扣除)+1500(住房租金专项扣除)=4500(元);
累计收入=20000+30000=50000(元);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2=10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1500+2000=3500(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500+4500=9000(元);
2月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50000-10000-3500-9000=27500(元);
3月预缴预扣2月应纳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27500×3%-270=555(元)。
剩余的月份以此类推,大家都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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