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试行办法出台后,新增了许多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我们这一系列给大家详细解读下专项附加扣除的大病医疗项目。
什么是大病?癌症?艾滋?抑郁症?还是我们认为只要医院住院的病就是大病?在这里我们必须得明确一下,我们个税扣除中所谓的大病,和社保大病统筹 中说的“大病”一样,不分病种,只看治疗金额。只要是治疗费用较高,达到规定的额度的病,我们都叫做大病,从而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那具体金额是多少呢?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文末,祝大家身体健康,不要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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