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所得税政策改革,考生最关注的问题依然是改革对考试的影响大不大?那今天,我们就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当中《税法》科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工薪阶层的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税的方式,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部分。
序号 | 新规定 | 新规定-计税方式 |
1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综合所得(新规定) |
2 | (二)劳务报酬所得 | |
3 | (三)稿酬所得 | |
4 |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归入综合所得,取消按次计征的方式。
二、增加六项专项扣除项目
政策改革后,新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扣除项目。考试计算的复杂程度有所提升,需要分清楚每一个项目的扣除标准和可扣除条件。
三、税率表调整
新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 000元至12 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 000元至25 000元的部分 | 20 | 1 410 |
4 | 超过25 000元至35 000元的部分 | 25 | 2 660 |
5 | 超过35 000元至55 000元的部分 | 30 | 4 410 |
6 | 超过55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 35 | 7 160 |
7 | 超过80 000元的部分 | 45 | 15 160 |
旧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 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 000元至55 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 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三、累计计算应纳税额
如何累计预缴个人所得税呢?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2019年1-6月,我国公民张某每个月工资16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3000元,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不考虑其他情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假设前5个月已预扣预缴税款2300元, 则:
1-6月累计工资96000元,累计基本减除费用30000元,累计三险一金18000元,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累计12000元,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96000-30000-18000-12000=36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本期预扣预缴税额=36000*10%-210=3390元。本期实际预扣预缴税额=3390-2300=1090元。
个税的改革对考生而言完全不需要紧张,个税在注会考试中涉及一道计算题,总分值6分,因此,大家也需要好好备考,整体来看,影响不太大,希望各考生顺利通过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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