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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七章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9-07-22 10:38:06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第七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如: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计算时注意分步骤列式计算:

第一步,确定应税收入;

第二步,确定扣除项目;

第三步,计算土地增值额;

第四步,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比,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第五步,计算应纳税额。

【解释】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例题)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应按评估价格计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2012年)

A.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B.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需要进行清算

D.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及相关例题,点击下方图片即可获得中公研究院根据2019《税法》新大纲为各位考生准备的注会备考宝典|新大纲知识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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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D

【解析】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所以应当选择ABD。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扫码进群,不仅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备考伙伴,还可以领取不定期的注会惊喜礼包哟!最后,中公小编也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注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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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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