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税务机构设置与职能,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税务机构设置与职能,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它包括税收执法及守法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 及税务人员正确运用税收法律,并对违法者实施制裁;另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严格遵守税收法律。
由于税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因此,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 判断,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所 谓遵守税法是指税务机关、税务人员都必须遵守税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遵守税法 是保证税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管 理和系统内部行政管理的法律手段。其中税收执法权是指税收机关依法征收税款,依法进行税收管理活动的权力。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 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2018年,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进行了改革。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 部级),原有的省及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两个系统通过合并整合,统一设置为省、市、县 三级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此外,另由海关总署及下属机构负责关税征收管理和受托征收进出口增值税、消 费税等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能:
1.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 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 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 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 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 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5. 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 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6. 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 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8. 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9. 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10. 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11. 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12.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 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 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 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 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中,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职能、组织机构有关信息待新“三定”规定明确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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