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纳税人,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纳税人,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 进口环节增值税征税范围
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
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必须首先看其是否有报关进口手续。一般来说,境外产品要输入境内,都必须向我国海关申报进口,并办理有关报关手续。只要是报关进口 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 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除另有规定外,均应 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自2018年6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监管方式为1500 (租赁不满一年)、1523 (租赁 贸易)、9800 (租赁征税)的租赁飞机(税则品目:8802),海关停止代征进口环节增值 税。进口租赁飞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组织实施。
2. 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增值税税收政策:
(1) 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2) 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承受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较宽,包括了国内一切从事进口 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对于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进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鉴于代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凭证,有的开具给委托方,有的开具给受托方的特殊性,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 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由进口代理者代缴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后,由代理者将已纳税款和进口货物价款费用等与委托方结算,由委托 者承担已纳税款。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 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 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2019年注册会 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 考生了解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税法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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