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增值税基本政策,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退(免)增值税基本政策,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 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目前我国 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措施,即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实行退还或者免征。由于这项制度比较公平合理,因此它已成为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
我国的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退(免)增值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 法规定纳的增值税,即对应征收增值的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实行零税率 (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
增值税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零税率,从税法上理解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本道 环节生产或销售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二是对出口货物、劳务和 跨境应税行为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进行退付。当然,由于各种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 出口政策不同,出口前涉及征免增值税的情况也有所不同,且由于出口政策是国家调控经济的 手段,因此,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的不同情况,国家在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了不同的增值税退(免)税处理办法。
世界各国为了鼓励本国货物出口,在遵循WTO基本规则的前提下,一般都采取优惠 的税收政策。有的国家采取对该货物出口前所包含的税金在出口后予以退还的政策(即出口退税);有的国家采取对出口的货物在出口前即予以免税的政策。我国则根据本国的 实际,采取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的政策。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 出口免税并退税,即《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所说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这是把货物、劳务和跨 境应税行为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 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2. 出口免税不退税,即《通知》中所说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范围”。出口免税与上述第1项含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 为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即《通知》中所说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范围”。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出口环节视同 内销环节,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不退还出 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
2019年注册会 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 考生了解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退(免)增值税基本政策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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