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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019-08-07 15:53:45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一)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联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 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 (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 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 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二)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6〕479号)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 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 得加盖印章o”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三) 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价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 考生了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税法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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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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