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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知识点: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9-08-09 14:50:07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知识点: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希望对大家的注会税法备考有所帮助。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企业、单位或个人由于设备、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局限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常常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将加工好的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或自 己使用。这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另一种形式,也需要纳入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例如,某 企业将购来的小客车底盘和零部件提供给某汽车改装厂,加工组装成小客车供自己使用,则加工、组装成的小客车就需要缴纳消费税。按照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 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一)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 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 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峪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 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 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二) 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对于确实属于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这 样,受托方就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如果受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代收 代缴或少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承担代收代缴的法律责 任。因此,受托方必须严格履行代收代缴义务,正确计算和按时代缴税款。为了加强对 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的管理,委托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 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 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 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 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不能因此免除委托方补缴税款的责任。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受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 款,则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 下的罚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在检查时,收回 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 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与 下列“(三)”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相同。

(三) 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即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 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1.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 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 算公式为: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X定额税率)÷(1 -比例税率)

上述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有两个重要的专用名词解释如下:

1. 材料成本。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解释,“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以其他方式提 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税法对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并要以明确的方式如实提 供材料成本,要求是很严格的,其目的就是曲止假冒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或少报材料成本,逃避纳税的现象。

2. 加工费。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 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金),这是税法对受托方 的要求。受托方必须如实提供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这样才能既保证组成计税价格及代 收代缴消费税准确地计算出来,也使受托方按加工费得以正确计算其应纳的增值税。

【例3-5]某鞭炮企业2016年4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 材料金额为6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8万元,鞭炮企业无同类产品市 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 鞭炮的适用税率15%

(2) 组成计税价格=(60+8)÷(1 -15%) =80 (万元)

(3)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80 X15% =12 (万元)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 考生了解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税法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知识点: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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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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