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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pa税法考试考点(28):视同销售下价格确认

2019-09-17 14:24:46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考点(28):视同销售下价格确认,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28】—— 视同销售下价格确认

视同销售情形下,有同类价按照同类价,无同类价组价。组价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从量征收与售价或组价无关;

(3)复合计征:组价=(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经典习题•计算题】

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80000元,该高档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成本×(l+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80000×(1+5%)/(1-15%)=98823.53(元);应纳税额=98823.53×15%=14823.53(元)。

解析:高档化妆品采取从价计征方式计算消费税,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考点(28):视同销售下价格确认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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