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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pa税法考试考点(43):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2019-09-18 16:19:05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考点(43):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43】—— 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

(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经典习题•多选题】

下列属于合理估价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有( )。

A.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B.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C.最高限价

D.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答案】ABD。

解析:海关在采用合理估计方法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不得使用以下估价方法:(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中所含价值或费用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5)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6)最低限价或者武断、虚构的价格。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考点(43):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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