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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5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

2019-09-18 17:26:00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5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51】—— 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

【经典习题•单选题】

下列关于所得税来源地的确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的是( )。(2015年)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销售企业所在地确定

B.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使用特许权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B。

解析:选项A,销售货物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选项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支付、负担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选项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5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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