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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54):企业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2019-09-18 19:04:17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54):企业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54】—— 企业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1.投资企业

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

(2)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

(3)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2.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是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3.投资企业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

(1)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2)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典习题•单选题】

某居民企业以其持有的一处房产投资设立一家公司,如不考虑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列关于该投资行为涉及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以签订投资协议的当天为纳税申报时间

B.以房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被投资方的计税基础

C.对房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确认房产的转让所得

D.以房产对外投资确认的转让所得,按6年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C。

解析: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故A错误,被投资方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故B错误,以房产对外投资确认的转让所得,按5年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故D错误。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54):企业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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