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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62):企业所得税-债务重组

2019-09-19 14:01:43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62):企业所得税-债务重组,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62】—— 企业所得税-债务重组

形式 一般性税务处理
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 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分别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债转股 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经典习题•多选题】

下列关于企业股权收购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

A.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B.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C.收购方取得被收购方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D.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答案】ABD。

解析:选项C: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本题,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前提下,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62):企业所得税-债务重组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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