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6):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9-09-19 11:49:53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6):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76】——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差别为20倍。

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

计税依据:占地面积,不是建筑面积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经典习题•单选题】

甲企业位于某经济落后地区,2011年12月取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2012年1月已按1500平方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12年4月该企业取得了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上面注明的土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已知该地区适用每平方米0.9元-18元的固定税额,当地政府规定的固定税额为每平方米0.9元,并另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降低税额标准。则该企业2012年应该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2012年)

A.0元

B.315元

C.945元

D.1260元

26.【答案】B。解析: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1500)×0.9×(1-30%)=315(元)。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6):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5):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下一篇 20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如何备考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