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78):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优惠,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78】—— 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优惠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经典习题•多选题】
下列土地中,属于法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2018年)
A.名胜古迹自用土地
B.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用地
C.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用地
D.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答案】ACD。
解析: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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