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92):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92】——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方式 | 计税依据 |
(1)购买自用 | 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
【提示1】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车辆装饰费等。 | |
【提示2】代收款项①用代单位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②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 | |
(2)进口自用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
(3)其他自用(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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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②凡不能取得该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
【经典习题•单选题】
某机械制造厂2013年拥有货车3辆,每辆货车的整备质量均为1.499吨;挂车1部,其整备质量为1.2吨;小汽车2辆。已知货车车船税税率为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小汽车车船税税率为每辆年基准税额360元。该厂2013年度应纳车船税为( )。(2014年)
A.441.6元
B.792元
C.801.55元
D.811.2元
【答案】C。
解析: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纳税。整备质量、净吨位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应纳税额。2013年应纳的车船税=1.499×3×16+1.2×16×50%+2×360=80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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