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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92):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9-09-19 20:02:16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92):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92】——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方式 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 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提示1】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车辆装饰费等。
【提示2】代收款项①用代单位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②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
(2)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其他自用(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①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②凡不能取得该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经典习题•单选题】

某机械制造厂2013年拥有货车3辆,每辆货车的整备质量均为1.499吨;挂车1部,其整备质量为1.2吨;小汽车2辆。已知货车车船税税率为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小汽车车船税税率为每辆年基准税额360元。该厂2013年度应纳车船税为( )。(2014年)

A.441.6元

B.792元

C.801.55元

D.811.2元

【答案】C。

解析: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纳税。整备质量、净吨位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应纳税额。2013年应纳的车船税=1.499×3×16+1.2×16×50%+2×360=801.55(元)。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92):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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