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询证函的设计,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知识点:询证函的设计,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 设计询证函的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特定审计目标设计询证函。询证函的设计服从于审计目标的需要。 通常,在针对账户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询证函中列明相关信 息,要求对方核对确认。但在针对账户余额的完整性认定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则需要改变询证函的内容设计或者采用其他审计程序。
例如,在函证应收账款时,询证函中不列出账户余额,而是要求被询证者提供余额信 息,这样才能发现应收账款低估错报。再如,在对应付账款的完整性获取审计证据时,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供货商明细表向被审计单位的主要供货商发出询证函,就比从应付账款明细表 中选择询证对象更容易发现未入账的负债。
(二) 设计询证函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设计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所审计的认定以及可能影响函证可靠性的因素。 可能影响函证可靠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1.函证的方式。函证的方式有两种: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不同的函证方式,其 提供审计证据的可靠性不同。
2. 以往审计或类似业务的经验。在判断实施函证程序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通常会 考虑来自以前年度审计或类似审计业务的经验,包括回函率、以前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错报以 及回函所提供信息的准确程度等。当注册会计师根据以往经验认为,即使询证函设计恰当, 回函率仍很低,应考虑从其他途径获取审计证据。
3. 拟函证信息的性质。信息的性质是指信息的内容和特点。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 计单位与第三方之间交易的实质,以确定哪些信息需要进行函证。例如,对那些非常规合同 或交易,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对账户余额或交易金额作出函证,还应当考虑对交易或合同的条 款实施函证,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口头协议,客户是否有自由退货的权利,付款方式是否有 特殊安排等。
4. 选择被询证者的适当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对所询证信息知情的第三方发送询证函。 例如,对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注册会计师通常向股票、债券专门保管或登记机构发函询证 或向接受投资的一方发函询证;对未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通常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发函询 证;对其他应收款,向形成其他应收款的有关方发函询证;对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通常向 供货单位发函询证;对委托贷款,通常向有关的金融机构发函询证;对预收账款,通常向购 货单位发函询证;对保证、抵押或质押,通常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函询证;对或有事项,通常 向律师等发函询证;对重大或异常的交易,通常向有关的交易方发函询证。
函证所提供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还受到被询证者的能力、独立性、客观性、回函者是否 有权回函等因素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在设计询证函、评价函证结果以及确定是否需要实施其 他审计程序时,应当考虑回函者的能力、知识、动机、回函意愿等方面的信息或有关回函者 是否能够保持客观和公正的信息。当存在重大、异常、在期末前发生的、对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的交易,而被询证者在经济上依赖于被审计单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被询证者可 能被驱使提供不正确的回函。
5. 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询证函所函证信息是否便于被询证者回答,影响到 回函率和所获取审计证据的性质。例如,某些被询证者的信息系统可能便于对形成账户余额 的每笔交易进行函证,而不是对账户余额本身进行函证。此外,被询证者可能并不总是能够 证实特定类型的信息,例如应收账款余额,但是却可能能够证实余额当中的单笔发票 的余额。
询证函通常应当包含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授权,授权被询证者向注册会计师提供有关信 息。对获得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授权的询证函,被询证者可能更愿意回函,在某些情况下,如 果没有获得授权,被询证者甚至不能够回函。
(三)积极与消极的函证方式
注册会计师可采用积极或消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也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1. 积极的函证方式。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 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积极的函证 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询证函中列明拟函证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询证者确认 所函证的款项是否正确。通常认为,对这种询证函的回复能够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是, 其缺点是被询证者可能对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验证就予以回函确认。注册会计师通常难以 发觉是否发生了这种情形。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询证函,即在 询证函中不列明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而要求被询证者填写有关信息或提供进一步信息。由 于这种询证函要求被询证者作出更多的努力,可能会导致回函率降低,进而导致注册会计师 执行更多的替代程序。
在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时,只有注册会计师收到回函,才能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审计证 据。注册会计师没有收到回函,可能是由于被询证者根本不存在,或是由于被询证者没有收 到询证函,也可能是由于询证者没有理会询证函,因此,无法证明所函证信息是否正确。
2. 消极的函证方式。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 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对消极式询证函而言,未收到回函并不能明确表明 预期的被询证者已经收到询证函或已经核实了询证函中包含的信息的准确性。因此,未收到 消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远不如积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有说服力。如果询证函中的信息对被询证者不利,则被询证者更有可能回函表示其不同意;相反, 如果询证函中的信息对被询证者有利,回函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小。例如,被审计单位的供 应商如果认为询证函低估了被审计单位的应付账款余额,则其更有可能回函;如果高估了该余额,则回函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考虑这些余额是否可能低估时,向供应商发出消极式询证函可能是有用的程序,但是,利用这种程序收集该余额高估的证据就未 必有效。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1)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2) 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3) 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4) 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3. 两种方式的结合使用。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也可将这两种方式结合使用。以应收 账款为例,当应收账款的余额是由少量的大额应收账款和大量的小额应收账款构成时,注册 会计师可以对所有的或抽取的大额应收账款样本项目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而对抽取的小额 应收账款样本项目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了解询证函的设计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审计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知识点:询证函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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