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信息来自于延边州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其详细内容,中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文件下载地址:http://103.78.124.78:83/2Q2W1B6DA5859B0C1A07CF86181D8DFBC83D1B599D3A_unknown_6A2EC3FF3223FD98828675D67D0206F93304BCFB_5/czj.yanbian.gov.cn/yw/czgg/201912/P020191216521282539003.pdf)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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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czj.yanbian.gov.cn/yw/czgg/201912/t20191216_653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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