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金融法规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详细内容,中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国有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明确股权董事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股权董事有效履行权利和义务,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下载地址:http://jr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1/P020200114406532013951.pdf)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9日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详细内容,想要获取更多金融法规,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财税法规库”,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文链接:http://jr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1/t20200114_3458879.htm
[免责声明]相关信息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