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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0-04-30 14:26:46  

本条金融法规来自于中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其详细内容,中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0日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详细内容,想要获取更多金融法规,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财税法规库”,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902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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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9028/content.html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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