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财政部研究起草了《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2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of.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