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财税法规库
 

【个税改革】夫妻双人怎么巧妙应对新个税

2019-01-02 16:17:20  

众所周知,12月22日我们迎来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这些文件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于在各大城市打拼的夫妻来说,新个税关的改动直接关乎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在众多扣除的操作办法当中,其中有两个特殊的扣减项备受关注,那就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那么下面我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者两种抵扣项在夫妻个税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点击图片查看更多)

1.夫妻双方都能被作为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抵扣吗?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中不能两人同时作为纳税抵扣人,只能选择其一作为抵扣人,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一年)不能改变。

2.夫妻婚前首套房产都能参与住房贷款利息的抵扣吗?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并且双方在购买时均产生贷款利息支出时,夫妻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可以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婚后,可以选择一套婚前购买的首套房产的贷款利息进行专项扣除。

3.夫妻双方是否都能扣除住房租金专项?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租了同一套房子,只能由一人进行抵扣,不能两人同时抵扣。

4.夫妻双方是否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和租房租金专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相关推荐:

【税务新闻】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税务新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个税改革】房租和房贷利息,到底该怎么抵扣?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