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财税法规库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19-05-24 10:33:45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本文原标题: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近期,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通知》出台的背景?

2018年9月,针对企业“注销难”问题,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推行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创新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简化资料和流程。这些措施实施以来,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当前新形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制发本《通知》,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的措施。

二、《通知》与149号文是什么关系?

《通知》以149号文规定的框架为基础,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主要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税务注销举措。因此,各地税务机关需将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一并落实,指导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三、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根据149号文第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实践中还有一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通知》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四、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一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例如,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财务报表资料、纳税申报资料、有多缴税款需要提交退还多缴税款资料等,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提供这些资料但急需清税文书的,可先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纳税人若未履行承诺的,按照149号文规定,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是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按149号文规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五、办理过涉税事宜,且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此类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仍按现有规定执行。其中,符合149号文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六、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此类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于纳税人仍存在的欠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死欠”核销处理。

七、拟注销的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管理状态,税务机关如何简化补办申报手续?

为提高办税效率,对于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通知》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具体做法是,税务机关打印《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纳税人确认后,对相关税(费)种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批量零申报涉及的相关税(费)种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相关附加税(费)。

八、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委托扣款协议书”如何终止?

办理税务注销前,纳税人不必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系统自动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

九、《通知》减少了哪些报送资料?

《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包括: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原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十、《通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通知》自2019年7月1日施行。

本文原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0/c4342191/content.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相关信息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小编推荐:

2019年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减税降费相关政策通知汇总(持续更新)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河南省安阳市财政局:围绕中心履职能努力让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