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信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其详细内容,中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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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4/t20200414_3498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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