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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取消“十三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通知

2020-02-25 10:19:33  

本条政策解读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取消“十三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通知,其详细内容,中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进口税收政策效用,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取消了“十三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的免税额度管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长期以来,我国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丰富我国动植物资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林业。此次取消免税额度管理,将进一步推动相关单位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确定进口规模,促进农林业发展。

今后,财政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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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十三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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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jiedu/202002/t20200224_34734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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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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