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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2020-04-23 11:16:33  

本条政策解读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其详细内容,中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税务总局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发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3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主要是因为这些文件已有新的规定替代,例如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机动车辆税收管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规定,或者规定的任务已经完成无需继续执行,例如关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规定。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详细内容,想要获取更多政策解读,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财税法规库”,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48691/content.html

[免责声明]相关信息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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