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海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浙江海宁考区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更多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中公高级经济师频道,中公财经小编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据浙江海宁人事考试网通知,2019年浙江海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如下:
(一)能力测评要求。凡申报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评审对象,均需参加实务能力测评,测评合格成绩在 3 年内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时有效。测评采取笔试的形式,于7月27日在杭州统一举行。有关报名时间、方式和考试要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通知。
(二)专业理论要求。对申报人员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但报告的真实性,须由申报人员本人和推荐单位提供诚信承诺。嘉兴中评委推荐和省高评委评审中,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报告或论文的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进行水平评价,确保把好评审质量关。
(三)继续教育要求。决策类申报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具体班次见附件10),部分班次由省财政提供经费资助,可免学费和食宿费用。实务类申报人员需将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情况记入《评审表》。申报人员每年须取得继续教育学时不低于90个,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低于18个,专业科目学时不低于60个。已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登记的,登陆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打印相关学时证明。
(四)其他申报条件。其他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 点击阅读《2019年度浙江海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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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浙江海宁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