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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债权是什么意思

2020-10-23 20:10:55  

相信广大考生现在已经在为2020年的高级会计考试做准备啦!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0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债权是什么意思希望对广大备考考生在复习上有所助益。

债权是在债的关系中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转让:

(1)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质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如提出债权无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5)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合同(如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因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债权是什么意思。想要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详情,大家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高级会计师频道,小编会经常更新,助力广大考生高效备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级会计考试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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